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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尖嘴海濱由公衆管理 可破除官商勾結疑慮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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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22日 06:35
2015年08月2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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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城規會有條件通過優化尖沙嘴海濱,由於計劃涉及地產發展商,以目前本港社會氛圍,難免有人提出官商勾結質疑。按新世界發展提出的計劃,優化所需費用由他們負責,然後以不牟利方式營運和管理,他們不會得益;初步看來確實如此,但是仍然有人會說「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新世界以做公益心態體待此事,若要避免引起不必要猜疑,須盡量增加透明度,甚或在營運管理公司引入公衆元素,減輕新世界的角色,做到這樣,相信可以消除疑慮,強化公衆對新世界的信心。


社會氛圍不理性

地產商動輒得咎

這些年,香港掀起一股對地產發展商不友善的氛圍,凡涉及地產商的項目,都會引發官商勾結質疑。這股氛圍,偏離理性和實事求是。地產商是本港其中一個持份者,無理由、也不應該把他們排拒於本港事務之外。新世界本來已經營運管理星光大道,現在提出優化建設計劃,從已知情况,有關構思符合強化旅遊景點的精神;另外,新世界負責優化計劃全部費用,提出日後以不牟利方式營運和管理,除非有其他隱蔽議程,否則,此項計劃有公益事業意味,看不到有排拒新世界的理由。


優化計劃涉及約38萬方呎土地,其中約八成是官地,政府同意新世界的申請,有意見認為並不恰當,應該公開招標,云云。不過,當局就優化計劃,曾經諮詢區議會和業界,獲得認同和支持;另外,這項計劃並非商業項目,更非地產發展,只是把梳士巴利道花園、星光大道、尖沙嘴海濱花園與附近設施,統合規劃,發揮協同效應。若這是好構思,業權仍由政府擁有,則由其他發展商優化管理,效果與效益都一樣,况且,新世界管理星光大道的合約還有9年,政府接受新世界的優化申請,可以理解。


不過,地產商一貫予人的形象唯利是圖,對於他們肯大公無私做公益事業,一般人都有保留,特別是發生過類似貝沙灣以數碼港包裝為地產項目的個案,新世界在尖沙嘴海濱黃金地段控制接近40萬方呎土地,會否成為這類個案的翻版?一些人類似狐疑,完全正常和可以理解。就這個項目,即使新世界發展信誓旦旦並非搞地產、不牟利,仍然不能盡掃疑慮,只有做到公開透明,讓公衆知道箇中並無其他議程和盤算,就可收清者自清、毋須多言之效。


首先,優化計劃包括興建建築物,創造的空間將容納什麼設施,將受到關注。例如餐飲商戶會否是見慣見熟的連鎖店,抑或引入特色食品,讓市民和遊客在這裏體驗美食之樂;其他銷售空間,若售賣紀念品,無人有意見,若又為品牌名店佔據,必然惹來反彈。因此,尖沙嘴海濱日後讓什麼設施落戶,若有公衆參與,可以消除猜疑。


據知,名義上與新世界共同管理的康文署,將會成立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業界、區議會和地區代表等,這是正確方向,期望優化後的尖沙嘴海濱,更大程度上從公衆的視角出發,而非為體現地產商的意志,使之成為名實相符的公共空間;另外,康文署將設立管理委員會,監管非牟利機構的營運和管理。因此,理論上須吸納公衆意見,體制上又有監管機制,正常情况下,理應難以再「偷雞」蛻變為一個商業或地產項目。即使如此,若新世界發展能夠再進一步,做多一點,公衆就更放心了。


日後與康文署合作管理尖沙嘴海濱的非牟利組織,名為「持續基金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為新世界發展執行副主席鄭志剛及執行董事紀文鳳,顯而易見,這家非牟利機構,實際上就是由新世界高層控制的公司,只是不會從中賺錢而已。新世界願意無償優化尖沙嘴海濱,於社會觀感,理應獲得肯定,但是質疑之聲不絕,這是為什麼?因為一些人不相信地產商會作如此無私奉獻。有一個做法或許可以使新世界扭轉這個局面:就是這家「持續基金有限公司」作兩個可能調整:


新世界出資不管理

可盡掃不必要猜疑

一是加入其他公衆人士任董事,強化公衆對公司不牟利的信心;另一個更斷然做法,是新世界發展的成員根本不加入這家公司,鄭志剛與紀文鳳都退出,公司董事全部都是公衆人士,由德高望重者任主席,即是新世界撥資成立信託基金,支持持續基金公司,之後與這家公司無關。若新世界能夠做到這樣的大開大闔,則可以盡掃憂疑的同時,新世界發展的形象頓時明朗高大起來,新世界高層的智慧也會讓人刮目相看。


還有一點值得討論。康文署轄下休憩場地委託非牟利私人機構負責日常管理,已有現行例子,南蓮園池和港灣道公園的管理,都是如此。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負責管理南蓮園池的管方,訂定嚴格規限,市民認為是苛例,經常引起不滿;當局要汲取有關經驗,確保日後尖沙嘴海濱是真真正正的公衆空間,而非個別公司或團體的私產,若要公衆仰承鼻息才可以使用設施,就完全偏離公衆空間的原意了。康文署須先記牢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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