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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喜華:電費8仙回贈 劏房租戶無份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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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29日 06:35
2015年08月2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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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日前,中華電力有限公司(下稱中電)公布中期業績,其中一個焦點在於中電的燃料帳目之上。上月,中電宣布因為燃料價格下降,將於8月中旬向全部客戶發放燃料費特別回扣,每度電回贈8仙,共涉及12億元,全港共240萬戶住宅、工商用戶將會獲贈回扣。但截止今年6月底,中電的燃料帳目結餘有近16億元,如連同計算該12億元回扣,其盈餘更達28億元,相比原先估計多出4倍之多,反映中電「計錯數」,導致電費有增無減。誠然,燃料費被高估以致多收取燃料費費用,中電當然有責任將多收費用向有關客戶歸還;可是由於分間樓宇單位(即所謂劏房、板房等)租客並非中電登記用戶,是次特別回贈預期亦「無錢落袋」。


電費海鮮價

根據政府統計處於今年7月公布的《香港分間樓宇單位的住屋狀况》,估計全港分間樓宇單位總數有86,400間,當中牽涉85,500個住戶,共195,500人。其中,居住新界及九龍住戶數目達68,300戶,佔全港分間樓宇住戶接近八成。分間樓宇單位收取電費之方法及電價往往不同於一般獨立單位,因為租客本身並不是中電登記客戶,租客繳付電費之對象也並非中電本身,而是業主、地產代理甚至包租,再由他們向中電繳付所需費用。


現時劏房等分間單位有不同計算電價之模式,當中有全包制(即租金已包括電費)、按人頭(每月按人數收取一固定電費)及攤分(整個單位總電費向各戶攤分)等。不過,市面最常見,是向逐家逐戶租客收取一個固定電價,再從其每月用電量計算所需繳付電費水平。根據香港社區組織協會過去一年曾接觸的約400個「N無」人士的訪問所得,他們最常繳交的電費每一度為1.5元,價格明顯比中電平均淨電價的1.142元高出31%。換句話說,分間樓宇單位租客同用一度電,但實際上要支付價格卻比大部分住戶高得多。


電費誰得益?

中電向住宅客戶以「累進制」收取電費(但非住宅用電反以「累退制」收取電費),意味用電量愈高,每度電價錢會累進增加。累進電費本意是減少住戶用電量,達至減少用電的目標,而非懲罰基層住戶。但基於板房及劏房因為人口及戶數較多,導致用電量加總起來更高,從而每度電費在累進制下收費更昂貴。


以一名住戶半年總用電量1800度,假設每戶每月用電300度為例(見表),如果每個住戶以獨立電表計算電價,每度電平均價格約為1.12元,一年應繳電費為4030.8元。但因為在累進制下,各個電表總用電量加總起來,電費每度升至平均約1.31元水平。最終,中電可以向該住戶收取一年電費4716.9元,相比獨立電表差距達686.1元。如果依據九龍及新界分間樓宇共有68,300戶推算,則中電無形中在一年內額外賺取4686多萬元利潤。另一方面,以每度電1.5元的市價中位數計算,住戶繳付一年電費為5400元,扣除中電電費後,業主仍然在每個住戶額外得益683.1元,以九龍及新界住戶推算,意味有關業主在租金以外,一年額外賺取4665多萬元之電費得益。這足以反映在每度電費下,中電及業主在基層租客身上可以得到近1億元的可觀利潤。


治標先治本

累進制度本意是好,但在現時劏房遍地開花的局面下,反成為基層市民電費昂貴的元兇。在住屋問題未獲得解決前,政府實有需要正視基層市民電費問題。《管制計劃協議》將於2018年到期,政府有責任做好把關工作,向兩電商議如何處理分間樓宇分表及電費問題。


雖然中電今年會透過「全城過電」計劃發放電費津貼協助基層人士,但只屬「少修少補」,津貼並未有解決「不合理電價」的原則性問題。要真正扶助基層市民,不是僅以一次性的津貼處理,而是一個公平的收費模式,讓基層市民真正達至「自己電費自己交」。


作者是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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