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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白皮書控阻差 黃之鋒4人申終止聆訊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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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29日 06:35
2015年08月2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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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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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秘書長羅冠聰、社民連副主席黄浩銘及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被指去年6月在中聯辦門外示威及焚燒「一國兩制白皮書」時涉阻差辦公。4人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昨再次提堂時,眾被告均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排期於10月底處理申請。陳偉業在庭外形容,本案的法律理據為「歷來罕有咁薄弱」,批評律政司濫用司法程序。


黄之鋒(18歲)及羅冠聰(22歲)昨分別透過代表大律師就本案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在主任裁判官錢禮詢問下,無律師代表的黄浩銘(26 歲)及陳偉業(60 歲)也作同樣申請。申請排期於10月26日處理,預計需時兩天。


陳偉業斥理據罕有薄弱

陳偉業在庭外批評,律政司延遲在案發1年後、在完全沒有拘捕4名被告下檢控各人,屬濫用司法程序,做法不恰當。陳更形容,在法律理據層面上,本案是「歷來罕有咁薄弱之下去告4個人」。陳解釋,案發當日眾被告在中聯辦外有秩序及紀律地焚燒白皮書,現場空曠且圍有欄杆,所涉時間短暫;事件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恐慌,也沒有造成任何衝突場面,形容集會平靜及和平。


陳稱,若眾被告在案發時確實曾阻礙警員,警員應該會發出警告,其後再拘捕他們。惟是次警方在沒有拘捕的情况下便檢控他們,屬濫用司法程序,遂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陳續指出,「上法庭好似六合彩咁,睇吓抽籤夠唔夠運,抽到個釘官就真係無罪都變有罪 」,又指「好多時邊個官負責審,某程度上都決定咗個結果」,但表示對於將處理有關申請的裁判官溫紹明不太了解。


陳偉業及黄之鋒各被控兩項阻差辦公罪;羅冠聰及黄浩銘則各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控罪指眾被告於去年6月11日,在中聯辦外故意阻撓警長何國柱及警員黎健文執行職務。


【案件編號:ESCC2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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