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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味飯鹹蛋疑現大量活蟲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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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29日 19:35
2015年08月29日 19: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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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市民日前在互聯網上載鹹蛋有蟲的片段,聲稱是本月24日在柴灣一海鮮酒家午膳時點了一碟鹹蛋燒肉飯,其間驚見鹹蛋內有多條蟲蠕動,已向食肆及食環署投訴。本報曾致電該酒家查詢,對方以「不清楚」為由拒絕回應,隨即掛線。


食環證收投訴 酒家拒回應

涉事的權發海鮮酒家位於柴灣道333號永利中心地下。食環署證實於8月26日接獲有關投訴,已與投訴人聯絡,得悉投訴人沒有保留食物樣本。該署曾派員巡查有關食肆,沒發現違規,已提醒負責人須時刻注意食物及環境衛生。除上述一宗,該署過去一年亦曾接獲一宗相關投訴。


投訴人余先生稱當日在上述酒家點了兩碗鹹蛋燒肉飯,最初見到鹹蛋黃偏黑色,思疑下用筷子一壓,即見蛋白與蛋殼之間有幾條白色的蟲爬出來,翻起鹹蛋後,再發現底部有大量蟲蠕動,他遂拍下短片作為證據。他說當時向部長投訴,對方起初說「吓?邊有呀?」,至確定有蟲後,即願意取消兩碗飯的帳單,並將飯拿走。


事主拍片後 部長拿走燒味飯

其後余見鹹蛋內的蟲爬到桌上的茶杯及其他食物上,遂要求酒樓取消整張帳單。他說離開後隨即向食環署投訴,並於26日收到該署職員致電回覆會跟進。余說﹕「我哋後生就話隻眼睇得到啲蟲,個鼻聞得到臭;難為啲公公婆婆,佢哋日日嚟食,真係唔知會唔會食咗你啲咁高蛋白質嘅蟲。」


律師梁永鏗說,即使懷疑有蟲的食物被酒樓職員拿走,但任何事物都可被視為證據,如事主可到醫院檢查,若發現體內有細菌,而政府人員於酒樓內找到相同的細菌,亦有機會入罪。梁認為最理想當然是化驗涉事的食物,但若情况不許可,拍下短片亦可作佐證。他指除非事主與食肆已達成和解協議,否則仍可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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