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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民主運動出路 建構第三勢力長青網文章

2015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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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8月31日 06:35
2015年08月3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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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人大8.31決定,象徵着中共治港方針的轉變,及後爆發無功而回的雨傘運動,意味着民主回歸此路不通,各路人馬便嘗試為「民主運動出路」尋找答案。繼本土派早在佔領前夕已由黃毓民、陳雲和港大學苑分別提出全民制憲、建構香港民族以及華夏邦聯的想像,近日亦有學者方志恒發表《香港革新論》、戴耀廷提出「自覺自主自決自治」、羅冠聰倡議修改《基本法》從而解凍社會制度,我亦曾倡議港人自決2047年的二次前途問題。


政黨被動 冷待民間討論

可惜,探討民主運動出路,作為民主派在佔領過後不能迴避的問題,在政改落幕的兩個多月也只獲零星關注,尚留於學術和社運圈子的小眾討論,正當公民社會盡力醞釀討論民主運動出路的氛圍,所有主流泛民政黨卻是對此近乎零表態零回應。也許談及未來路向就會觸及政治理念分歧,再度引來早已形成「路徑依賴」的黨內分裂,那就寧願「疊埋心水」多談民生少談政治,在鉛水和圍標風波窮追猛打,盡力演好監察政府的角色,為選舉作好準備比較實際,故此把政黨形容為選舉聯盟或選舉機器可能更為適切。


其實隨着過往數年公民社會興起,已漸漸顯露民間與泛民的路線分歧,社運組織亦隨之發展出一套與泛民政黨的互動模式,大抵就是透過短期關注特定議題,從而增加民間團體在該議題上的話語權,取締被認為是因循守舊的論述和路線,如反高鐵的論述是抵抗發展主義而非純粹反對巨額開支、在反國教和政改選擇全面不合作而非表態式反對,並以最終策動大型群眾運動為目標,迫使政府因着街頭動員的政治能量繼而讓步。


公民社會缺乏政治能量

反高鐵、反國教和雨傘運動就是循着這套邏輯推演下去,最終也分別促成堵路或佔領,但現實是3場運動裏僅有反國教取得實質成果,迫使政府擱置國民教育科。即使樂觀地認為這條街頭路線在未來還行得通,也頂多只是適用於不涉及中港權力分配的非政治性議題,因為雨傘運動把30年民主運動累積的籌碼「一鋪過曬冷」終是無功而回,已證明在憲政改革層面難於短期再度促成大型街頭運動,可見「議題式街頭動員」存有限制,在媒體曝光減少、運動告一段落和議題轉趨低調以後,政治能量和影響力便會蒸發掉。


相比起民間團體,政黨的確是整個民主陣營坐擁最多資源和話語權的組織,正如民進黨在台灣民主化歷程有着舉足輕重的位置,政黨理應是主導民主運動藍圖和方向的旗手,民間團體的角色則會傾向為着在主流政黨政治下被忽略的小眾和弱勢社群(婦女、勞工、性別、基層)發聲。然而,香港的情况卻是恰恰相反,此刻彷彿只有公民社會才會思考運動未來方向,政黨卻是冷處理「民主運動出路」的討論,繼續與公民社會脫節。


面對着社運組織的「議題式街頭動員」在憲政層面短期起不了效用,以及本來領導民主運動的政黨,把擬定下一波民主運動的責任推卸到公民社會,結果便出現民主陣營的落差和失衡。在述說宏大抽象的願景以後,不管民間約章還是革新保港,抑或我曾提出「公投修憲自決」三部曲,幾乎所有回應「民主運動出路」的構思,也是至少需要花上3、5、10年方能普及化和實現的概念。


第三勢力 未來運動基礎

問題在於,現時公民社會根本沒有足夠政治能量,能夠設定政治議程從而把理想轉化為實質的政治運動,所以即使談理念可談得天花龍鳳,但在實踐方面卻是無從入手。故此在經歷雨傘運動的範式轉移,具體出路必然是建構一個擁有社會動員力的第三勢力,呈現比傳統泛民更進步的願景,轉化雨傘運動所產生的政治能量。


正如台灣中研院的學者吳介民對第三勢力的評價:「公民運動需要自己的『政治議程』,否則不知與誰結盟、如何結盟,也無法將運動目標放入日常政治議程。」第三勢力的重要性在於作為銜接和邁向修憲和自決運動的基礎,若然在未來兩年連第三勢力也建構不了,過往數個月談的願景也只會是空中樓閣,因為促成運動還是看其設定議程的政治能量和社會影響力。


憶起1979年美麗島事件以後,部分台灣黨外運動組織者創辦《新潮流》,表示要「將反對事業從頭做起」,「痛切反省長期以來選舉與公職掛帥、以山頭主義為主導的黨外運動」,但願在雨傘運動將近一年,我們在告別民主回歸以後能夠重新起步,關注修憲和二次前途問題的學界和青年能夠組織第三勢力,方能在傳統泛民冷待的情况下,動搖政壇既有的政治板塊,方能推動下一波民主運動。


作者是學民思潮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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