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法庭開始處理臨時選民登記冊的懷疑不正常情况,裁判官裁定部分上訴成立,下令警方跟進。法庭兩日來的處理,顯示登記異常個案有不同情况,現在還不能確定是否與種票有關。不過,事態反映選舉事務處的抽查把關職能,有必要加強。選舉廉潔,才不會扭曲市民真實意願,社會才有可能公平合理。因此,政府應該全面檢討選民登記制度和堵塞漏洞,消除可能被用作種票和牟取不當政治利益的空間。
法庭處理異常登記
下令警方跟進個案
去月,《明報》「偵查報道」接連揭露選民登記冊一些異常情况,多個黨派跟進,翻查部分選區的選民登記,發現有可疑個案而向選舉事務處遞交反對通知書,涉及約1500個登記地址。區議會選舉在兩個月後舉行,由於選區細小,候選人只要得到一千數百票就可當選,可說是每票必爭。若別有用心者以不正當手段尋求勝選,選民登記制度又有漏洞,就會提供種票誘因和可操作空間。
今年各黨派爭相挑出登記冊懷疑選民地址,儼然視為拉票或攻擊對手的手段;選戰提前開打了,說明選民登記在選舉是兵家必爭之地,誰掌握更多選民,就有更大機會奪得議席。由於事關選情,有政黨中人採取「寧濫毋縱」策略舉報,結果使無辜市民無端端要到法庭出庭聆訊。那些滋擾了市民的政黨中人,或許要付出政治代價,卻同時折射出區議會選舉競逐之激烈。
兩日來獲法庭接納的上訴,包括有院舍院友確認從未填寫過選民登記表格;有院友已經喪失精神行為能力,親友懷疑其資料被盜用登記;或是一些地址證實無人居住,卻有登記選民等。這類異常情况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較容易察覺。另有一些個案較隱蔽,若非今次在法庭暴露出來,當事人很難發現。這類個案是有選民「被搬家」,包括有現任區議員「受害」。
操作改選民地址的人,顯然志不在這一票,而是使競選對手少了這一票。至於「被搬家」的區議員,已知有兩宗:一宗在元朗、一宗在荃灣;兩名區議員都被人更改了選民登記資料,幸好及早發覺,否則對他們在當區尋求連任,肯定影響甚大。這類「被搬家」個案,不應寄望選民閒着無事查閱自己的登記資料,因此不知道還有多少未被發現。其實選舉事務處設有「選民資料網上查閱系統」,可供選民核實住址與選區,只要輸入簡單個人資料,就可以看到自己在選民登記冊的資料是否正確,政府應該加強宣傳,促使市民更關心和核實自己的選民資料。
選舉事務處一直強調以嚴謹程序處理每個選民登記申請,確保申請者符合登記資格,以及選民登記冊所載資料準確;不過,傳媒或政黨中人稍為查閱就發現不少異常情况,反映選舉事務處的工作有很大改善空間。事實上,今年區選的已登記選民369萬人,淨增約18.2萬人,顯示各黨派都在大力推動選民登記工作,以壯大支持者陣容。另外,今次被選舉事務處撤銷登記的選民有4.7萬人,較上一屆6萬人為少,而且是2003年以來的最低數字。撤銷登記持續下跌,若是種票減少所致,自屬理想;若是種票操作更隱密、更嫻熟、更狡猾的結果,則是事態更惡化,而選舉事務處未能察覺發現,值得關注。
虛假資料不難核查
選舉處應改變做法
另外,今年選民登記資料的異常情况,其中一個特色是虛假,例如一些登記的地址,根本沒有那麼高的樓層,沒有那麼多的門牌單位,或屬早已空置的房屋,都有「選民」登記作為地址。屋宇樓層、座數、單位等資料,屋宇署、房屋署與差餉物業估價署應該有全部紀錄,透過電腦核查就一目了然;若選舉事務處利用這些現成資料查核,會效率高和收效大。
公平選舉是本港的核心價值,若縱容種票操作,扭曲選舉結果,則不僅未能反映選民真正選擇,而是會使市民對選舉制度失去信心,屆時香港除了加速沉淪,更為社會不穩定埋下重大隱患。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表示政府會在區議會選舉之後,與立法會商討是否有修例空間。期望政府勿停留在探討階段,而是切實推動修改法例堵塞漏洞。
從選民登記和投票規定着手,政府有4點應該做:一是新登記選民或選民更改住址,必須出示證明;二是已經登記的約369萬名選民,當局應該加派人手,增加抽查密度;三是強化宣傳,讓選民知道登記正確住址的重要,爭取市民配合,壓縮別有用心者的種票空間;四是一些人在選民登記弄虛作假,與投票時毋須出示投票通知書有關,既然這是一個明顯漏洞,則日後投票就應該規定選民必須出示投票通知書;只要加強宣傳,相信選民不難認同和適應。做到這4點,相信基本上可以堵塞目前已知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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