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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教師」非禮女生囚10月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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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9月28日 05:35
2010年09月28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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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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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獲教育局嘉許兼獲選校內「最佳教師」的中學男教師,在校內對15歲女生摸胸、揑臀、摸下體及自瀆,早前經審訊後,昨被裁定2項非禮及1項作出猥褻行為罪名成立。裁判官斥責被告位高權重,濫用他人信任,重判其入獄10個月。

囑妻子照顧自己 高呼「我愛你」

被告司徒鵬(37歲)聞判後不斷搖頭,牽着妻子的手叮嚀她要好好照顧自己,將其託付親友看顧時更流淚痛哭,被告步入羈留室時高呼「老婆,我愛你」。妻子淚流滿面,需親友攙扶。被告表示會上訴,但昨被拒絕上訴期間保釋。

裁判官質疑被告帶事主到僻靜地方傾談性話題,做法「非常不尋常」,因為並無迫切需要即時訓導事主,另被告可選擇就地討論,認為被告口供不可信;而事主則認為老師有權力不敢反抗,故被侵犯時未有呼救逃走。

事主原本無向警方提及性經驗,但她在庭上坦承曾與男友及一名男同學發生性關係,法庭信納她無惡意隱瞞,因為她感尷尬,並害怕為兩男惹上麻煩。事主並無動機誣衊被告,裁定被告罪成。

執教14年 家中經濟支柱

被告律師求情稱,被告2007年與任職文員的妻子結婚,在案發中學執教鞭近14年,教授體育及數學科,其間完成碩士課程,月薪4.7萬元。被告有2名兄弟姊妹患有精神病,其家人及妻子家人均需被告經濟援助,惟事件曝光後他被停職,收入大減,財政拮据已賣掉物業,現於粉嶺租屋。

律師指被告工作盡責且有熱誠,公餘會關心有需要學生,曾獲學生選為「最佳教師」,他本是完美理想教師,但一時衝動犯案,令前途盡毁,這已是最大懲罰。

官斥濫用信任 早有預謀

裁判官表示,40多封求情信盛讚被告品格良好,被告已失業,對家庭經濟造成打擊,被告身為事主的前班主任,位高權重,卻濫用他人信任,加上行為早有預謀,案情嚴重。

案情指出,去年11月27日為校慶開放日,被告與事主在學校3樓走廊談天時,被告突摸事主胸部,被告其後以話題敏感為由提議轉換地方,事主跟隨,途中被告又用手揑其臀部,最後抵達後樓梯,被告大力攬着事主,伸手入事主內褲摸其下體,並一邊自瀆。事主其後向父親投訴揭發案件。

【案件編號:ESCC1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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