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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度胸襲非禮 少年判教導所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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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9月29日 05:35
2010年09月29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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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6歲少年多次在粉嶺尾隨夜歸年輕女子回家從後摸胸及摸臀,其後更變本加厲,藉詞借廁所進入12 歲女童的家中非禮對方,少年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黃姓被告報稱學生,早前承認4項非禮罪。案情指出,今年7月被告深夜時分先後尾隨3名17至26歲的女子返回粉嶺祥華邨和雍盛苑的住所,趁她們開門時從後揑臀撫胸。其中一次被告撫摸事主胸部後,竟問事主是否記得他,後再尾隨她到同層電梯大堂再施魔爪,雙手從後揑胸兩三次才逃去。

被告8月5日下午4時又尾隨12歲女童回家,並問她借用廁所。女童好心答應,詎料被告如廁後撫弄其胸部,女童推開被告後他又再次施襲,至女童喝罵他才離去。女童後來把事件告知父親,由父親報警,警員同日晚上在附近商場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FLCC19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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