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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填氣體生產能源長青網文章

2010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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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9月30日 05:35
2010年09月30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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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轉廢為能」指在處理廢物的同時產生能源。環境局長邱騰華2010年3月曾這樣評價轉廢為能——一方面能處理垃圾,另一方面可以成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工作。他又寄語︰「希望不久的將來,當我們推出綜合廢物處理設施時,如能處理香港每日大概3000噸的垃圾時,每年可將4.6億度電力供應予約10萬戶家庭使用,每年能減少40萬噸二氧化碳排放。」

沼氣變燃料

堆填區廢物產生的沼氣,主要成分是可作代用能源的甲烷(methane),這是轉廢為能方法之一。早於1999年起,環境保護署、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船灣堆填區修復工程承辦商及香港進益工程有限公司攜手合作,使用船灣堆填區抽取的堆填氣體,透過一條1.3公里長的管道輸送到大埔煤氣廠。船灣堆填區現已關閉,但每日會輸送約13萬兆焦耳堆填氣體作為生熱燃料,代替礦物燃料石腦油,每年減少約2500公噸二氧化碳的排放。由於沼氣是有害氣體,環保署要在上述堆填區裝設自動抽氣系統,確保堆填氣體不會飄至鄰近地區。

除了在6個較大的已關閉堆填區,包括船灣堆填區採用堆填氣體作為能源之外,政府亦在3個運作中的策略性堆填區(即新界西、新界東南及新界東北堆填區)使用堆填氣體生產能源。當中新界東北堆填區沼氣應用項目是本港最大規模的同類計劃,2008年1月落成啟用,亦沿用政府與承辦商及業界合作的模式。沼氣現時除供堆填區本身運作使用,亦有部分會用作堆填區滲濾污水處理廠的發熱燃料,以及透過一條19公里長的管道,被輸送到煤氣公司位於大埔的煤氣生產廠房,用作煤氣生產過程中的加熱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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