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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法醫私取死者腦部做研究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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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04日 05:36
2010年10月04日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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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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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紐約一名少年車禍喪生,政府驗屍官未經家人同意,便私自取出其腦部作醫學用途。被蒙鼓裏的家人把少年埋葬後,少年的同學卻在一次參觀活動中發現少年的腦存放於停屍間,家人後來須再為少年舉行葬禮。

17歲高中生欣利(Jesse Shipley)2005年1月在車禍中喪生。驗屍官徵得其父母同意,在他死亡翌日驗屍,確定他是因腦部多次受重擊而死,殯儀館人員同日領走欣利的屍體,家人3天後為他舉行葬禮。

兩個月後,欣利的幾名同學參加了科學鑑證學會舉辦的停屍間實地考察活動,其間他們看到一個放在玻璃樽裏、用甲醛浸泡的腦子,令他們震驚的是,玻璃樽的標籤寫明裏面的腦子取自欣利。同學紛紛情緒失控,帶隊老師被迫立即中止參觀。

少年撞車亡 同學參觀停屍間「重逢」

欣利的家人獲悉真相後,向法院申請緊急命令,取回欣利的腦。由於神職人員稱欣利的屍體必須「完整」埋葬,家人被迫重新為他舉行葬禮。欣利的雙親興訟,向法醫部門索償,後者辯稱法律授權驗屍官保留器官作研究。雙方纏訟5年後,上訴法院近日裁定欣利的父母可繼續向法醫部追討損失。法官認同驗屍官有權保留死者器官作進一步研究,但必須向死者親人通報。

每日郵報/紐約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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