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深圳光明新區一處泥頭堆填區突然崩塌,大量泥土夾雜沙石傾瀉而下,掩埋或損毁33座建築物,仍有85人失蹤。深圳當局以救人優先為由,對於事態性質或緣由諱莫如深,使社會上對堆填區的規劃、設計、建造與管理等情况,所知不多。不過,這宗特大傷亡事故,涉及人謀不臧的可能性很高,即是說這是「人禍」。事態反映深圳雖然已經發展成為一個大城市,但是缺乏現代社會應有的規劃和管理要求,民衆生活在風險之中,性命財產安全難以得到合理保障。
工業園區居民聚落
卻准堆填百米廢料
堆填區崩塌而下的沙石泥土,掩埋面積38萬平方米,泥石堆積厚度高達7、8米。受影響建築物有倒塌、有傾斜,而且不少出現粉碎性損毀,可見泥土沙石傾瀉而下時,連鋼筋水泥的建築物也擋不住。據受影響和附近居民形容事發突然,崩塌過兩次,「泥浪」極速撲來,有目擊者說一幢樓房「以混凝土興建的牆身突然脆弱如紙張,4秒內被夷平」,顯示破壞力驚人。
綜合衛星照片和居民的說法,事故現場是先有民居、工業園,然後才有堆填區。因此,有理由相信規劃出了問題。事發堆填區原為採石場,13年前建設工業園,山下已有建築物;2013年採石場荒廢,去年3月開始變為泥頭堆填區,日以繼夜都有大量泥石車運來建築廢料傾倒,很快就堆積出約百米高「大山」。居民鑑於往來車輛太多、塵土飛揚,又恐怕泥頭大山出事,曾經多次向當地政府投訴,但是未獲受理。另外除了工業園,那裏還有一家煤氣廠房,加上宿舍民居等人口不少,在這裏出現堆填逾百米高泥頭,根本就不恰當。危機早在去年埋下,這是規劃失當。
關於堆填區的管理,車輛往來危及居民安全和帶來的塵土污染,本來做環境評估時應已顧及;從居民的投訴看來,當局並未應對堆填對環境衍生的問題和設法解決。據本港熟悉處理建築廢料的人士表示,本港堆填高度上限為30米,以拾級而上方式設計,每堆填至一定高度就要停止,愈往上堆填範圍愈縮小,斜度不能超逾30度等,還有是泥頭車每次卸泥之後,要驅車「壓實」泥土。另外,為免雨水冲刷,須鋪上一層加固物料,穩定斜坡。熟悉人士從光明新區堆填區塌下後,泥土有兩三層樓高,估計塌下前肯定「堆得更高」,認為這是反映管理不善。
據國土資源部官方微博消息,廣東省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組到場展開應急調查,深圳光明新區倒塌的山泥是人工堆土,原有山體沒有滑動。人工堆土的倒塌地點屬於淤泥渣土受納場(即是堆填區),主要堆放渣土和建築垃圾,由於堆積量大、堆積坡度過陡,導致失穩倒塌。因此,若說山體滑坡或許還有天然環境因素,現在塌下的是人工堆土,與自然環境無關,主要是人為因素導致。
內地有傳媒報道,今年初就肇事堆填區,有環保科技公司做了一份環評報告,指光明新區快速發展,每年產生約100萬立方米餘泥渣土,急需建設新的堆廢場。報告指現時的受納場原本是紅坳採石場,山體植被嚴重破壞,土壤大面積裸露,水土流失嚴重,加上棄土任意堆放,存在崩塌危險,很可能對工業園的安全造成影響。報道說當局就報告做過審批前公示,不過,現在網上已經無法查閱這份環評報告,當局的網頁亦顯示公示「不存在」。然而,兩個網頁的其他項目則顯示正常。
原山體並未滑動
崩塌涉人的因素
按內地傳媒報道的有關環評報告,今年初已經提出肇事堆填區「存在險情」,現在網頁資料無法查閱,因而無法證實是否真有其事。不過,從規劃不當和管理不善推斷,有理由相信光明新區這次堆填區崩塌不是天災,而是涉及人的因素。
深圳約40年前只是一個小鎮,建設落後,現在則是人口逾千萬,高樓大廈鱗次櫛比的大城市。特別是近年深圳高科技產業冒起,已經成為中國的創新科技重鎮,可謂發展迅速。不過,正如其他內地大城市一樣,硬件建設突飛猛進,軟件卻未能配合,具體表現在城市規劃和管理。以香港的角度審視,內地城市建設的內涵與實質,與現代社會的準則和要求仍有距離。深圳光明新區堆填區崩塌事故,與今年8月天津濱海新區發生的特大爆炸事故,性質類同。濱海新區在周遭多個居民小區,卻有一個偌大的危險品倉庫;光明新區在工業園和居民聚落之處,卻有一個泥頭堆填大山。以內地這些年大發展而突顯的毛躁,類似深圳和天津發生的不會是個別事故。這類軟件短板而釀成的事故甚或災難,相信全國各處城市還隱藏着同樣危機,使人常懷忐忑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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