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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萬資產上限 長者:棺材本也不能留長青網文章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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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2月23日 21:35
2015年12月23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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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退休保障諮詢文件提出「有經濟需要」模擬方案中,僅約25萬名長者符合申請資格,有長者批評政府標籤老人為負累,設資產限額如迫使長者把辛苦存起的血汗錢花光,連「棺材本」也不能留低,才可申請退休保障。


變相迫花光血汗錢才可申請

家住深水埗的張伯(66歲)20多年前因眼疾提早退休,現與妻子及兒子同住,夫妻二人主要靠當醫護助理的張太(61歲)收入維生。他估計,如政府最終推出「有經濟需要」方案,妻子退休領取強積金後,二人資產有可能超過長者夫婦不多於12.5萬元的限額,未能申請退保。


張太近年身體轉差,她希望「做得就繼續做」,但預計數年內亦要退休。「我連快餐店的漢堡包也不敢買,放工同事叫我吃消夜都推掉,只為多儲點錢」,她認為政府設資產限額,如迫使她把辛苦存起的血汗錢花光才可申請。


對於太太退休後二人的生活,張伯說:「唯有見步行步,沒有太大打算,只可以靠她(張太)的強積金過活。兒子將來結婚搬出去,有自己的家庭,也照顧不了我們。」張伯現時領取每月1580元的普通傷殘津貼,他說,夫婦二人如每月可獲約6000多元的退保津貼,「生活使費怎樣也鬆動一點」。


66歲的李女士現領取長者生活津貼,但其資產將不符申請「有經濟需要」退保方案的單身長者8萬元限額。她說,自己「不吃飯也要留善終費」,不想喪葬費用成為兒子的包袱,但8萬元連辦一個較體面的喪禮也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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