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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湖圍標判頭 冬至收押明年判長青網文章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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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12月23日 21:35
2015年12月23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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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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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沙田翠湖花園2.62億元樓宇翻新工程被揭發圍標,工程判頭丘瑞田早前承認,與翠湖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及新昌管理集團時任董事總經理等於飯局中商議圍標細節,令指定承辦商承辦相關工程,涉及賄款達4500萬元。丘原定昨日判刑,法官基於辯方出現「技術」問題,遂押後判刑,丘昨日還押,要在獄中過冬至及農曆新年。


被告丘瑞田(57歲)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6日求情及判刑。丘於上次提訊時以要協助在菲律賓的兒子申請移民來港為由,向法庭申請保釋候訊並獲法官批准。辯方昨透露,丘兒子申請來港的事宜已獲解決,昨改以丘沒有潛逃風險及方便處理「技術」問題為由再次申請保釋,但遭控方反對。


官拒保釋 「人情唔可以再畀」

法官表示,雖然了解控辯雙方不便透露「技術」問題的內容,法庭上次基於人情理由批准丘保釋,但「人情唔可以一次又一次畀」,「唔可以純話喜歡定唔喜歡」,由於辯方未能提出特別理由,丘又已承認4項嚴重罪行將被判囚,法官遂依照一貫做法,撤銷丘的擔保,下令他還押懲教署看管。


根據案情,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於2010年12月議決翻新樓宇,並就工程公開招標。丘作為中間人,為翠湖的物業管理公司,即新昌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的時任執董兼董事總經理樊卓雄、時任物業經理許鈞碧、黃潘建築師事務所有限公司董事黃志光、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黎國樑及香島建築有限公司董事楊永燊安排飯局。


安排飯局商議圍標 獲131萬報酬

席間各人同意向樊、許、黎及丘分別提供約1500萬元、260萬元、2600萬元及131萬元,作為協助黃潘建築及香島建築分別獲得翠湖工程顧問合約及翻新工程合約的報酬。黎會向業主立案法團建議挑選標價分別第三高及第三低的承辦商承辦相關合約,而楊及黃等則會安排影子公司入標。


【案件編號:DCCC5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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