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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議會10招規管內地團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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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12日 21:35
2010年10月12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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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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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導遊李巧珍強迫旅客購物事件,令本港旅遊業形象沉至谷底。旅遊業議會昨日公布十大規管內地來港旅行團的措施,包括實施導遊及旅行團記分制、規定一團一導遊及旅行社須保證導遊每日每人頭可獲25元的基本工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政府原則上支持專責小組建議,希望盡快敲定落實的具體細則和時間表,但有前線導遊不滿25元的基本工資,擔心影響收入,揚言會發動罷工。

旅遊業議會的專責小組昨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提交報告,列出十大措施打擊零團費、負團費及加強規管導遊(見表)。旅議會主席胡兆英說,建議包括規定一團一導遊,希望藉以打擊業界聘請「刀手」強迫旅客購物,但考慮到導遊指擔心工作時間過長,故容許接送的工作可由他人協助,但所有觀光及行程均必須由同一導遊負責。

導遊旅社記分四級制

同時,旅議會又公布設立旅行團導遊及旅行社記分制,分為「不算嚴重」、「嚴重」、「非常嚴重」及「極之嚴重」四級,違規者最輕只會被發警告信而不記分,最嚴重可被釘牌。胡兆英說,若違規者對本港旅遊業界形象影響非常嚴重,可被即時釘牌。

為減低導遊劏客圖利的動機,專責小組建議要求旅行社與導遊簽訂明確薪酬合約,規定為每名導遊提供每日每人頭25元的基本工資。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認為,協議能保障導遊收入,對旅行社及導遊雙方均有保障。他坦言,業界可能會反對部分建議,但強調希望以旅遊業發展為重,呼籲各方團結一致。對於有導遊不滿,揚言圍堵旅議會,他激動地說:「公道自在人心!無理由佢哋圍就唔做,要顧及香港形象!」

前線揚言圍堵 董耀中﹕要顧港形象

香港導遊總工會會長黃嘉毅表示,旅議會與他們磋商時有誠意,他指要解決零負團費並非一朝一夕可以做到,但同意導遊收費模式可以改變。他說,目前強迫遊客購物是部分導遊掙佣金的唯一方法,須改變這種收入模式。他個人認為基本收入加佣金是較好的做法,若導遊每日可從每名旅客掙取25元,相信在旅遊旺季及淡季分別有逾2萬元及1萬元的底薪,他期望旅行社、旅議會、導遊及導遊工會能一同簽訂明確薪酬合約,互相監督。

不過,對於「一團一導遊」的建議,黃嘉毅認為仍有討論空間。他解釋,若當局限制一團一導遊,導遊的工時會過長,現時行內做法是導遊會自行聘用助理導遊減輕工作,建議應讓旅行社聘用有牌照的助理導遊,避免不法分子壓榨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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