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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告陳建明的「獵物」大多為灣仔酒吧的醉客,其中加拿大籍電腦工程師David Saccon更兩度上賊車,被告不但未認出他,還把上次偷來的舊卡放回其銀包內,打算偷龍轉鳳,無意中「物歸原主」。
Saccon去年2月5日凌晨3時醉極登車回跑馬地住所,被告開車至灣仔碼頭大肆搜掠,才把他送回家,被告交更後即以Saccon的花旗銀行信用卡「極速購物」,兩間商號的刷卡時間只相差10分鐘。
被偷卡的Saccon翌日11時宿醉醒來,赫然發現丟了信用卡及意大利名表,但此時陳早已完成掃貨大計。
去年10月1日凌晨4時,爛醉的Saccon又登賊車,中午醒來時再次發現500元現金及信用片不翼而飛,但大半年前被偷的舊信用卡,竟然在銀包內。被告解釋只是順手放入舊卡打算偷龍轉鳳,根本沒有認出乘客就是「舊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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