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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童教師感化完畢再獵男童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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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14日 05:35
2010年10月14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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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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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小學教師因狎童被判感化令,接受心理輔導治療戀童癖,惟停止醫治後心癮又起。他從網站結識讀中二的13歲男童,初次見面「一拍即合」,帶回家中肛交及互相手淫,昨承認肛交及非禮男童罪,涉案男童承認曾與包括被告在內的3名男子肛交。

現為補習導師的被告林智勇(35歲),承認本年1月4日在天水圍嘉湖山莊樂湖居寓所與男童X肛交,並於1月6日在同一地方非禮X。

同志網識中二生 手淫肛交

辯方求情指被告自16歲起患戀童癖,對男孩有興趣,07年因非禮12歲男童,被判感化1年半,被告稱已盡力抑壓,接受心理輔導至去年12月,惜再次不敵慾望。

法官索取背景及感化等報告,下月18日判刑,但明言不會再判感化令。

被告與X年齡相距21歲,但迅速打得火熱。去年12月被告於同志網站結識X,本年1月4日下午,X應邀到被告寓所首度見面,二人交談數小時,被告更大展鋼琴才華,後來他們進入睡房即自脫衣服,互相愛撫,被告戴上避孕套及使用潤滑劑,以陽具數度插入X肛門,X叫痛。二人互相手淫射精,一同沐浴,被告支付100元車馬費予X。兩天後二人再於被告寓所互相手淫至射精。

X稍後向社工表示曾與3名男子發生性行為,包括被告,最終報警拘捕被告。被告最初否認肛交,及後和盤托出,稱原欲指導X溫習,但X漏帶課本,彼此又互表好感,但不確定X有否表示自己只有13歲。

【案件編號:HCCC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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