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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女頂證情殺案被告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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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16日 05:35
2010年10月16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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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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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移民懷疑同居女友與他人有染,狂斬女友150刀的謀殺案昨日續審。被告女兒在庭上頂證親父,指父行兇後匆匆約見她,承認殺害事主,又預告會自行了斷。鑑證結果則顯示,事主遇害前曾與被告發生性行為。

被告梁耀強(40歲)的15歲女兒甫踏上證人台,在犯人欄的被告已不住拭淚。女兒供稱,去年9月12日早上,她到母親任職的酒樓幫忙,見被告哭着下跪道歉,着她「好好跟住阿媽生活」,又向她交下現金及金戒指等。女兒接收「遺物」後詢問,被告坦承殺死事主,表示會離港數天。同日下午被告再致電女兒,稱「一兩日後可能會去天堂,記得裝番炷香畀我」。

女兒續稱,事發前一晚,被告曾透露事主與別的男子返家,她又力證被告深愛事主,為她煮早餐、按摩甚至助事主「著鞋著襪」。

事主死前曾與被告性交

被告在早前的錄影證供表示,與事主沒有行房個多月,但政府化驗師衛永剛引述鑑證結果,指在事主陰道樣本發現被告的精液;事發前被告於大廈梯間垃圾桶撿獲的避孕套,內含精液則屬於「第三者」小巴司機陳北勝。

被告昨自辯,指07年與事主各自居於內地,事主指彼此皆會來港,提議發展深入關係。二人去年4月來港定居,更擬於本年2月1日、即被告生日當天結婚。但被告7月因工傷及右手,返回內地醫治,事主隨即抱怨,更在被告回港前,着他購買陰道清洗液。被告指事主停用清洗液多時,加上知道其陰道接觸避孕套會出現過敏反應,思疑事主曾與他人性交,才再次使用清洗液。案件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HCCC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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