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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裝修公司東主8年前追求舊女客戶不遂,2007年女客戶委託他裝修,他趁女客戶檢查裝修時非禮,女客戶未有揭穿事件,個多月後他重施故技。東主昨承認非禮,罰款1萬元。
囚9周後上訴得直
被告劉照棠昨承認兩項非禮罪名,事實上他早前已在裁判法院被定罪,判囚9周,他後來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案件發還裁判法院,原排期至昨日重審,然而被告改為認罪。
案情指出,被告於1999年曾為現年37歲的女事主裝修家居,二人成為朋友,雙方家庭亦會一起出席聚會,被告多次約會事主但被拒絕。至2007年中,事主購入美孚新邨單位,委託被告代為裝修。同年底事主在單位檢查裝修進度時,被告突從後伸手入事主衣服揑其胸部,並隔着褲摸她的下體,事主恐怕惹來閒言閒語,沒有報警。
一個多月後,事主在單位內與被告商討裝修費,被告再度非禮她,更將她推在牀上,事主推開被告並責備他,最後決定報警。
【案件編號:KTCC33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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