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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中醫藥管理委員會在過去半年內,取締了近160間不符合發牌要求的過渡性中成藥製造廠,持過渡性牌照的中成藥廠,由2010年初340多間大幅減少近一半,只餘下175間,當中24間成功轉為持牌中成藥廠。然而,至少有51間已取消牌照的藥廠,原生產或持有的中成藥仍可繼續註冊。其中「利安堂」以無牌業者身分持有多達149種過渡註冊中成藥,另多間原擁有過渡中藥廠牌照的跌打、中醫館,其土法生產的中成藥,亦未因其「山寨廠」牌照被取消而被取締。
衛生署承認,早在2006年已開始發現部分中成藥註冊申請人屬「無牌」業者,但《中醫藥條例》未有規定中成藥的註冊申請人必須領有牌照。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批評,藥廠牌照被取消,但藥物註冊繼續,是嚴重漠視市民安全,實在令人匪夷所思。他指出,凡藥物皆有毒性,「若藥物出現問題,間廠都無咗,可以點追?」他認為此法例漏洞絕不能接受。
——節自〈無牌中成藥廠產品續准註冊〉,《明報》,2010.10.18
■相關概念
中醫藥條例(Chinese Medicine Ordinance)
藥物安全(safety of medicine)
藥物監管(drug monitoring)
■多層思考
1. 根據上述資料,試指出中成藥物監管存在的問題。
2. 藥物缺乏監管,對公眾安全有什麼不良影響?
3. 你認為政府在藥物監管應該擔當什麼角色?闡述答案。
■參考資料
1. 中醫藥管理委員會,「香港中醫藥發展概覽」﹕http://www.cmchk.org.hk
2. 衛生署,「藥物安全」﹕http://www.cheu.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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