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強積金計劃實行快10年,但直到去年強積金管理局一年仍收到逾6000宗僱主違法拖欠強積金供款的投訴。工聯會批評強積金運作存在「七宗罪」,包括打擊僱主拖欠供款不力、受託人縱遺漏了舉報僱主欠供也毋須受罰、員工難得悉僱主有否供款等,令投訴數字持續高企。工聯會建議政府加強罰則及設立黑名單,把違法僱主身分公開甚至禁止他們競投公營部門工程5年,以收阻嚇作用。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引述立法會文件稱,拖欠強積供供款投訴由01年的3736宗上升至09的6400宗,升幅逾七成。雖然積金局近來已加強檢控,但葉偉明表示未有僱主因此被判入獄﹕「有僱主拖欠200萬供款,但只被罰2萬元。」
葉偉明又表示,現時受託人如未有向積金局舉報僱主欠供,根本沒有罰則,僱員又不獲通知;受託人收取的管理費,大部分均未有披露實際收取管理費金額。不過,積金局今年已加強巡查及檢控,首9個月拖欠供款投訴隨之跌至只有3520宗。
查供款帳戶須僱主簽名
任文職工作的David今年4月辭工後,本欲查閱其強積金供款,但須僱主簽名,最後須於簽名欄上表示僱主拒簽才能查閱﹕「查閱後才發現17期供款中,僱主只供款兩期,更非法扣起我的供款,合共2萬多元。」他其後求助積金局,但僱主仍未有清付4期供款,現需向小額錢債及勞資審裁處分別追討,極為麻煩。
David批評:「查閱自己帳戶竟須僱主同意,這是什麼道理?」他又批評,僱主早於一年多前已拖欠供款,但受託人沒有通知他及積金局,但又沒有懲罰﹕「積金局簡直是無牙老虎!」
葉偉明建議,積金局應設立黑名單並將資料公開,法庭亦應向屢犯者判處即時監禁,以及就每名工人每月拖欠罰款2萬元。另外,他建議積金局應通知被拖欠強積金僱員。同屬工聯會的立法會議員兼積金局董事黃國健亦將於立法會進行動議辯論,跟進強積金各種監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