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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兜搭肛交 32歲商人囚4年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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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27日 05:35
2010年10月27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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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5歲男童在網上結識數名男網友,極速發展性關係。他與32歲商人初次見面,即隨對方回家互相口交,再次見面更肛交。商人承認與21歲以下男童肛交及非禮兒童,昨被判囚4年,法官指被告明知事主未成年仍沒懸崖勒馬,必須嚴懲。

官指被告沒阻案件發生 案情嚴重

報稱經營網上買賣的杜重達(32歲)樣貌文靜,看來較實際年齡年輕。他承認去年9月某日在大圍金禧花園寓所非禮X,及9月底至10月初在同一地點與X肛交。辯方指事主主動要求見面,自願與被告交歡,不認為自己是受害者,他得悉老師向社工「爆料」後心感不快,不諱言現時法律不保障男同性戀者。辯方強調被告肛交時有使用安全套,亦非戀童癖,案情並不嚴重。

不過,法官彭偉昌判刑時直指被告較事主年長逾一倍,被告的供辭顯示,他確知事主尚未成年,二人年齡相距甚遠,但被告沒阻止案件發生,案情嚴重。

被告與事主於網上結識後,去年9月某天相約於金禧花園商場見面,初次見面即打得火熱,二人到被告寓所互相口交,被告為事主手淫至射精。二人及後再次於被告寓所相聚,被告把陽具插入事主肛門,因事主叫痛改為替事主手淫。

男童在事發前已向老師自爆與數名同性交歡,該老師去年10月發現事主於facebook跟數名男同性戀者交往,遂轉告社工,於本年2月報警,揭發本案。男童其中一名18歲「小情人」早前被判感化2年。

【案件編號:HCCC1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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