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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屆港姐力撐﹕做善事有意義長青網文章

2016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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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6月04日 06:35
2016年06月0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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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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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李珊珊為慈善拍賣后冠的決定,得到其他歷屆港姐支持。1989年冠軍陳法蓉說以不同形式做慈善都支持,當年她的后冠沒鑽石,她昨日接受訪問坦言后冠已遺失,因經過多次搬屋,后冠不翼而飛感可惜。1998年冠軍向海嵐與2005年冠軍葉翠翠都表示尊重李珊珊的決定,翠翠覺得用后冠做善事很有意義,她的后冠放在保險箱,之前結婚時拿出來戴過。2001年冠軍楊思琦讚李珊珊好有善心,好有意義。2010年冠軍陳庭欣亦覺得拍賣后冠做慈善是好事,但每人有不同做法,她想效法葉翠翠在婚禮上再戴上后冠。2013年冠軍陳凱琳欣賞及尊重李珊珊的做法,目前她的后冠放保險箱,是她人生中寶貴的物件,未知將來會如何安排。


曾醒明尊重決定

無綫企業傳訊部宣傳科副總監曾醒明表示港姐后冠及獎品是屬於得獎佳麗擁有,無規定不能作任何用途。他指李珊珊一向有善心,愛心爆棚,今次是她的個人心意,尊重她的決定。李珊珊得知無綫方面的反應表示多謝,說事前顧慮之一已解除。


文﹕娛樂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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