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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吧工申病假被炒 告銀龍歧視長青網文章

201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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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0月30日 05:35
2010年10月30日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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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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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在銀龍粉麵茶餐廳任職水吧的男子,兩年前患痛風症申領9天病假後,被公司以「未能配合發展」為由解僱,他日前入稟區域法院告前僱主殘疾歧視,要求賠償3.36萬元收入損失。原訴人黃樂文自2007年10月26日起在銀龍粉麵茶餐廳的葵盛東邨商場分店當水吧,月入1.1萬元,翌年年中加薪至1.12萬元。

以 「未能配合發展」為由解僱

08年7月11日,休假的黃被診斷右膝痛及有痛風症,他向水吧總廚申領7月12日至14日共3天年假休養。至14日,其病情惡化要入院治療,黃同日向分店主管申請將早前申領的年假改為有薪病假。

至7月21日黃樂文復工,向主管提交醫生紙,主管拒絕接收,表示總店水吧總廚會跟進,翌日水吧總廚向他說,若他堅持放有薪病假便可能被解僱,但黃堅持,並向主管交醫生紙。

兩日後,水吧總廚批准黃的病假申請,同時要求他簽署自願離職信,黃拒絕後,銀龍以「未能配合發展」為由解僱他。

黃認為銀龍的行為令他失去一份他珍惜及勝任的工作,其工作熱誠亦被出賣,同時令他失業3月,興訟追討3.36萬元收入損失及精神賠償。

【案件編號:DCEO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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