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無業漢疑因每月中旬便花光綜援金,每每向妻子索錢,夫妻不睦多時;一日兩人爭執,無業漢涉以鐵槌狂扑妻子頭面,恐她未死,蹲在其胸口上用手扼其頸令她斷氣,後來更企圖肢解屍體,惟不成功,才往警署自首。被控謀殺罪的無業漢昨在高院受審。
屢索錢爭吵鬧離婚
被告李官發(59歲)否認於去年12月13日,在屯門湖景邨湖暉樓住所謀殺妻子黃惠珍(39歲),他指當日是妻子執鐵槌先襲擊他,他只承認在挑釁下殺人。
被告與祖籍惠州的妻子結婚7年,兩人育有一個5歲兒子,一家三口住在案發公屋單位,夫婦二人經常爭吵及鬧離婚。李妻的姑母黃東好昨供稱,經常聽到侄女訴苦﹕「阿姑,我唔開心,成日嗌交。」她不斷數落被告,指他欠債,每月約20日便把綜援金花清光,要妻子每天給他100元「湊仔」,更曾「落藥」到湯裏令妻子脫髮。
控方指出,去年12月14日晚,被告由妻子的姑母和表弟陪同到警署自首,表示殺了妻子。警方在其寓所廚房內發現女事主屍體,死因或由頭面多個傷口或頸部窒息造成。
攜子到露台免望見 折返殺妻
被告在警誡下把殺人經過和盤托出,指12月13日周日早上,妻子與他爭吵時執起鐵槌在他面前搖晃,他一怒之下搶過鐵槌,不住扑妻子的太陽穴位置,令她倒地。
被告當時想起兒子在家,於是先帶兒子到家中露台,拉好窗簾,折返廳中繼續用槌狠擊已不省人事的妻子至少8下,令其假牙飛脫。最後被告蹲在其胸口上,扼頸令她斷氣為止,然後把她拖入廚房處置。
事後他清潔血漬,如常帶兒子上街午膳。翌日趁兒子上幼稚園時,打算肢解妻子,惟他指砍至右膝及腰間時,菜刀斬不開人骨,才放棄計劃,把鹽及消毒藥水塗於屍身防止臭味四溢。
被告黃昏接兒子放學後,晚上帶兒子往妻子的姑母住處,要求姑母帶兒子回鄉讓外父照顧,然後往自首,其子只不斷哭泣。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1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