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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啟人醉駕判服務令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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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1月04日 21:37
2010年11月04日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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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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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議員霍震霆的幼子霍啓人,今年7月參加舊同學聚會後,酒精超標逾兩倍下駕駛失事撞欄,他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及酒後駕駛罪,昨獲輕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1年,並被裁判官提醒「飲醉咗無理由唔搭的士」。

霍震霆:對兒子是好教訓

霍震霆指此事對兒子而言是一個好教訓,他強調兒子在家沒有酗酒習慣,說事件對兒子造成壓力,亦藉此機會呼籲年輕人不要酒後駕駛。

現正負笈英國倫敦的霍啟人(21歲)昨繼續由母親朱玲玲陪同到庭應訊,離開法院時母子被大批傳媒追訪感受,朱玲玲僅回應:「依家完咗就好喇!」兩人拖手上車離去。

代表霍啟人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表示,感化官撰寫報告時曾查詢多名認識被告的人士,包括其小學老師、英國寄宿學校校長,被告現已極為後悔,並獲家人支持,他接受治療後抑鬱症病情已有好轉。

裁判官考慮被告認罪,年輕及良好背景,對警員調查表現合作,相信他真心悔改,不大可能重犯,但提醒他「香港好細,飲醉咗無理由唔搭的士」,判罰其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1年,另須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案情指被告於7月17日凌晨,在蘭桂坊與同學聚會時喝下數杯酒。早上6時許,被告驅車至西區般咸道西行線時,私家車突然越過雙白線,撞毁約3米長欄杆,途人驚聞巨響報警。被告被驗出呼氣中酒精比例達每100毫升71微克,超標逾兩倍被捕。

【案件編號:ESCC36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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