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涉失實售迷債 銀行職員首受審長青網文章

2010年11月2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1月26日 21:59
2010年11月26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金融海嘯令雷曼迷你債券作廢,散戶血本無歸。中銀一名女職員涉以失實言詞向6名客戶推銷「迷債」及「星債」(Constellation債券),被控9項欺詐或罔顧實情誘使他人投資罪,是首名銷售雷曼迷債受審的銀行職員。其中一名僅有小三學歷的事主供稱,她與被告相識廿載,是出於信任才答應購買被告提出的迷債產品,她對金融產品欠缺認識,連何謂「保本」亦答不上。

被告張瑰瑰(47歲)為中銀個人理財主任,是首名因不良手法推銷迷債而遭檢控的銀行職員。她否認05年2月至08年2月期間,9度向投資者宣稱6款「迷債」及兩款「星債」為低風險產品,投資者不會損失本金。控罪指張瑰瑰誘使3男3女散戶投資有關產品,涉及本金逾611萬元,其中貿易公司東主劉家耀(40歲)投資300萬元。

首名作供的事主蕭素珍(62歲)學歷僅小三程度,自1990年於保良局當女工,至08年退休,因被告的兒子在蕭工作的學校讀幼兒班,兩人相識廿年。對於當日購買迷債的過程,蕭表示印象模糊,她稱多年前為金城銀行客戶,被告在金城工作,金城及後加盟中銀。

誘稱低風險 不會失本金

05年,蕭打算做定期存款,被告向她推介迷債,聲稱「到時到候有息收」,「好似你上一次啲基金,無咩事嘅」。蕭有感多年前經被告購買債券,如期贖回,出於信任再次「幫襯」,「我唔知雷曼,只知迷你債券」。她以3萬美元(23.2萬元)買入迷債系列17,印象中被告好像曾提供一些參考文件,但她未有留神,並向被告說﹕「唔使喇,我信你得㗎喇。」她亦忘記被告有否指迷債屬保本產品,又承認自己根本不懂何謂保本。

08年1月,蕭又透過被告以3.5萬美元(27.1萬元)買入迷債系列34。她忘記被告提及與迷債相關企業的名稱及關係,「佢話除非嗰幾個機構冧晒,如果唔係大致都無嘢。我話信佢,得㗎喇。」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銷售「迷債」的言詞大同小異,稱產品安全保本、風險低、利息較定期存款高、與6至8家國際企業或國家有聯繫,如可口可樂、匯豐、麥當勞、中央人民政府等,其中一家倒閉亦只會損失六分之一至八分之一的本金。

另一名中銀經理戴晶(39歲)同涉不良手法推銷迷債,審期未定。據悉,戴原涉1項控罪,現已增至3項,共涉3名事主,須重新排期審訊。案件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DCCC526/10】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