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市民憂難分辨註冊中成藥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05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05日 05:59
2010年12月05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規管註冊中成藥的《中醫藥條例》周五(3日)生效,出售或管有未註冊中成藥均屬違法。昨日有市民致電電台節目表示,自己「既不識字,又不懂上網」,無法求證家中「看門口」的中成藥是否「無問題」,批評條例造成混亂。衛生署解釋,市民層面的執法可以有免責條款。

衛生署:有可免責條款

新例實施以來,衛生署巡查了8間中藥廠,未發現違規,熱線接獲近200宗查詢,至今未收到投訴。

助理衛生署長林文健昨分別出席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和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解答市民疑問。

聽眾伍先生表示,作為中成藥用家,難以判斷藥物是否已經註冊,「現在要做一個假的標籤也很容易,看上去難分真假」。他表示,曾在國貨公司看見「中成藥減價促銷」,詢問職員也無法得知藥物是否已註冊。王先生批評條例造成混亂,他說自己不識字,也不懂上網,「是不是要有電腦(核對名單)才可買藥?」他說,署方明言禁止市民在外地購買未註冊藥物來港,恐怕會妨礙本地中藥發展。

林文健解釋,中成藥條例主要保障市面藥物在品質、安全、成效3方面合符標準,如市民家中管有未註冊的中成藥,或不清楚藥物是否保健食品,如苦瓜素和板藍根等,「只要證明到對條例不知情,盡過合理努力去理解條例,便可免責」。

禁外地攜入境阻水貨

他補充,禁止市民從外地攜帶中成藥來港,主要是阻止「水貨」,科研用途則可獲豁免。

市民可致熱線2319 5119查詢或到民政署取得中成藥名單。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