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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花園街昨晨發生3級火,燒毁50個路邊攤檔,狂徒縱火動機仍待調查。城市大學犯罪學課程主任黃成榮指出,案件可能是病態縱火狂所為,這些縱火狂犯案並無特定目標,純粹追求放火後得到的滿足感。
純追求滿足感 鮮跨區放火
黃成榮指出,基本上病態縱火狂放火可說是「沒有目的」,因為他們放火並不是要「將某些東西燒掉」,而是為了喜歡看到災場火光熊熊,以及消防員撲火時疲於奔命的樣子。他解釋,這樣的場景可令病態縱火狂感到自己「對社會很有影響力」、「是個很有能力的人」,繼而產生興奮感。他透露,深水埗區亦曾出現縱火狂,不過他只愛在一些無人的橫街窄巷放火,模式與昨日的火警略有不同,而且縱火狂不會輕易「跨區放火」,所以認為「深水埗縱火狂是兇手」的機率甚微。
不過他強調,目前斷言火警因縱火狂而起是言之尚早,「可能首先被放火的檔主得罪了人而不自知,又或者是他鄰旁的檔主得罪了人,報仇者故意在其攤檔附近放火以示威嚇」。另外,黃成榮又指出,由於縱火狂放火「沒有目的」,所以基本上不會使用大量易燃物品,「很多時會隨身帶着一小樽易燃液,興之所至時便拿出棉花放火」,昨午政府化驗所人員在燒毁攤檔拿走樣本化驗,相信有助解開疑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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