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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頸逼飲尿倒吊 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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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07日 05:59
2010年12月07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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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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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名只有7至10歲的幼童因頑皮,被年輕母親與同居男友以領帶勒頸、倒豎葱式擲地、遙控器塞口及強迫喝尿等毒招體罰。2人早前認罪,裁判官昨判刑時接納2人犯案是管教引起,而非無故虐待,認為判監對雙方幫助不大,故判處2人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必須接受輔導及學習如何管教孩子。

社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正等待法庭的正式判詞,會按需要為2人提供跟進服務;一般而言,署方可為被告提供個人輔導,並把個案轉介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安排家長課程及有關活動,讓家長掌握教養子女技巧。署方會跟進小孩情况,並會適時評估進展。

28歲的楊姓無業女被告及任職司機的27歲鍾姓男被告為同居情侶,早前分別承認4項及3項虐兒罪。2人與5名孩子同住,其中4名是女被告與前夫所生,另一名是2人近月誕下的男嬰。

男被告兩頭住家 官促盡責任

另外,感化報告揭露男被告原來有兩頭住家,裁判官林嘉欣表示雖無權干涉其個人選擇,但提醒他兩邊也有其親生骨肉,應盡父親責任。

代表女被告的律師求情時稱,已有悔意的女被告願遵從安排,學習照顧及管教子女,又呈上孩子畫作,表示孩子都想與母親見面。福利報告透露,社署今年5月申請將5名孩子交予志願機構及寄養家庭照顧,他們已適應新環境。

裁判官判刑時指父母不應體罰,而且今次明顯過火,但判刑會以孩子福利為依歸,認為監禁對雙方幫助不大,故接納報告輕判社會服務令,又警告女被告盡快學習管教孩子。

案情指出,去年4月,次女與三子吵架,男被告罰二人坐無影櫈,又毆打三子。至去年暑假,三子在水杯內小便,長子協助清洗,女被告知情後命令二人小便到杯中並喝下。至12月,女被告無故罰兩人從早到晚重複做蹲下站起的動作。

倒豎葱擲地 遙控器塞口

今年4月,次女逗玩男嬰時大力搖晃,男被告見狀即喝令三兄妹猛搖她,次女痛極嚎哭,男被告把遙控器塞入她口中,並抽起其雙腿倒擲使她頭部撼地。此外,長子訛稱上學,實則外出玩樂,女被告發現後,罰他揹着書包趷腳重複蹲下站起5小時,男被告其後更用校呔緊箍長子頸項,又打他心口數下。次女其後告知社工,揭發受虐事件。

【案件編號︰ESCC37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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