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湧浪2米 天氣不劣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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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08日 09:00
2010年12月08日 09: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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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海上交通有特定秩序,船長必須依照航海規則右轉來閃避其他船舶,否則容易造成撞船意外。職業訓練局海事訓練學院經理楊沛強估計,今次撞船意外中可能有人不遵照航海規例釀禍。

海事處助理處長(港口管理)鍾少文指意外發生時現場海面颳起5至6級北風,有2米高湧浪,能見度約2海里,海面情况屬於中等,同類運沙船及貨船可以應付。天文台發言人指現場海面風速每小時約30至45公里,天氣不惡劣,當時無任何惡劣天氣警告信號。

閃避迎頭船須右轉

楊沛強指出,東龍洲與鶴嘴半島之間的藍塘海峽,是出入維港主要航道之一,離港船舶應使用靠近鶴嘴半島航道,入港船舶應使用靠近東龍洲航道,避免迎頭碰撞。而海事規例指明,兩艘船若太接近,船舶應該右轉去閃避,若當中一方已經改變航道,另一方可視乎實際情况,選擇維持航道減速航行,或同樣右轉閃避。楊沛強相信,如果兩艘遇事的船航道正確,又同時右轉互相閃避,理應不會發生碰撞,不排除意外中有人未有依照航海規例闖禍。

導航器燈號應常維修

他補充,日夜航海守則大致一樣,但晚上海面漆黑一片,摸黑航海必須保持高度警覺,善用雷達及其他導航設備,配合肉眼觀察,留意海面情况及其他船的燈號,盡量與其他船保持適當距離避免碰撞。另外,導航器材及燈號是重要設備,平日要勤加維修保持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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