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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扼暈舊愛囚4年半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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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2月08日 05:59
2010年12月08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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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保安員與拍拖8年的女友分手後,回昔日愛巢共晉晚飯時再生爭執,保安員一怒下猛力扼女友頸3分鐘,直至她失去知覺始放手,他早前承認有意圖令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害,指為傷害了自己最愛的女人而後悔不已,昨被判囚4年半。

因醋意大發險奪前女友生命的被告林國強,8年前與現年48歲的女事主鄺逢順發展婚外情,兩人雙雙拋棄家庭於大埔宏福苑共賦同居;惟今年3月雙方感情轉淡,女事主發現被告查看其手機,遂提出分手。被告後來搬離愛巢,但4月18日他返回舊居與前女友一起看電視劇大結局,兩人晚飯後,被告聽到女方稍後約人外出,又看到她即場熨衣服「扮靚」,一時怒火中燒把女方扼暈,直至她口吐白沫才放手。

致左臂神經失控

法官包鍾倩薇指女事主現時雖毋須輔助行走,日常生活亦可自理,但仍要服肌肉抽搐藥物,左臂出現神經不受控情况,工作能力有限。現時她與前夫同住一室,正等待醫療社工安排居所,日後仍要往神經科、耳鼻喉和心理科覆診。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自撰求情信,表示對事件傷心及後悔,因一時發脾氣及衝動而失去這個他曾深愛的女友及工作,現只衷心希望她康復及生活愉快。辯方又指女事主曾向友人發短訊,要求友人代為轉達已原諒被告。

法官指出,被告過往奉公守法,但他扼前女友頸達兩三分鐘之久,後果嚴重,雖然事發後他主動召救護車,但他目睹女方昏倒後,企圖救醒她無果才報警,未算及時。

【案件編號:HCCC2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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