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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酒樓女收銀員指兩年前不但遭點心師傅非禮,更被冠以不文花名「大波蓮」,她不甘受辱多次向主管及經理投訴但不果,甚至被主管阻止報警,後來在激動下掌摑點心師傅後被解僱。她日前透過平機會控告僱主皇上皇集團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指事後不單失去工作,而且精神受創。
以「B」作為代號的原訴人在入稟狀透露,事發於2008年5月14日,當時她在中環娛樂行的皇廷匯酒樓任收銀員,下午約5時當她經過點心部時,突遭梁姓點心師傅用手觸碰其胸部,並稱她為「大波蓮」。B當日向謝姓收銀部主管投訴,但事隔幾日仍未獲處理。
至同年6月8日,B再次向謝提出被性騷擾一事,並表示要報警,謝卻出言阻止,更指若B報警便會解僱B,B遂要求梁向她道歉。兩日後在謝的安排下,謝、B、梁,以及另一經理一同見面,但梁當時毫無悔意且態度輕佻,謝亦要求B不再追究,B指自己一時失控摑了梁一巴,謝隨即將B解僱。
B認為經營皇廷匯的皇上皇集團有限公司,沒有適當處理侵犯女性僱員的性騷擾事件,令她利益受損及將她解僱,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記者昨向娛樂行皇廷匯查詢,有一名職員指事隔已久,對事件並不清楚而拒絕回應。
要求「皇上皇」賠償道歉
B在入稟狀中指事件令她感到受冒犯、侮辱、個人尊嚴受到嚴重傷害,原本性格開朗的她,事後經常失眠、深感困擾及無助、情緒低落、不願與他人接觸、與家人關係轉差、難以專心工作。
她又指原本月薪5000元的她,被解僱後至去年5月始找到工作,令她損失收入1.73萬多元,失業期間她要負責自己及女兒的生活費,令她生活艱難並感到委屈。由於梁早前向她賠償了4000元,故要求被告扣除4000元後,對她作出上述賠償及道歉。
【入稟編號﹕DCEO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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