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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平機會表示,不一定要有身體接觸才算構成性騷擾,性騷擾亦可透過言語、電郵、信件和電話等途徑構成,故本案男同事稱呼女事主為「大波蓮」已屬違法行為。
平機會指出,當僱主面對性騷擾申訴時,絕不能息事寧人,必須採積極態度調查,並恰當懲治,否則是間接鼓勵員工的性騷擾行為;而且應以保密方式處理,避免事主遭受報復。
另外,若事主忽視性騷擾,將令情况變壞,因騷擾者可能誤以為事主「無反應」是認同其行為;事主宜即時舉報表明立場,並記錄性騷擾的日期、時間、地點、有否目擊證人及騷擾者的說話和行為,向能夠給予情緒支援的輔導員尋求協助,若牽涉同事更要向僱主及平機會投訴,甚至聯絡警方提出法律訴訟;若僱主不受理,事主可同時投訴僱主助長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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