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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改舖位 申逆權侵佔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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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10日 21:59
2010年12月10日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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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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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稱佔用旺角亞皆老街鬧市一間建築材料公司舖位已20年的男子,日前入稟高等法院,以逆權侵佔為由,要求法庭頒令他可獲得該舖的業權。

案中被告為亞皆老街43至49號雅佳樓業主立案法團,涉案舖位在砵蘭街274號地下、即雅佳樓旁邊,現時由達昌建築材料有限公司於上址營業。

原訴人曾兆東(譯音)於入稟狀指出,雅佳樓建於1965年,最初大廈於砵蘭街274號置建廁所,但在1981年該廁所已被改建為商舖;至89年3月,原訴人向亞皆老街43號業主呂貴超(譯音)支付62萬元,自此即佔用該廁所改建成舖位的部分,並將之租予建材公司至今,每月收租3.3萬元。

原訴人指當年雖明知這個廁所改建的舖位並非屬呂貴超名下,但為了佔用該處,20年來一直負責該地的差餉及地租,而且當年改建廁所時,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理應知道正在進行改建工程,故原訴人認為他已獲法團默許改建,且已連續佔用該地逾20年,要求法庭聲明他已取得業權。

【入稟編號﹕HCA17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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