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城規會今日開會,審議是否准許恒基就南生圍發展項目延長多3年發展期限。規劃署向城規會提交文件,表明不支持延後原於下周六(18日)屆滿的限期,原因包括恒基於1990年代獲發展許可後,解釋不到為何14年來一直未能滿足各項發展條款,加上近年公眾對濕地保育要求愈來愈高,而恒基修訂的發展項目亦與原方案有太大出入,認為恒基應按現有法例重新提出申請。
恒基:看結果再決定行動
按現有機制,若今日城規會否決恒基申請,恒基可於21日內提出上訴。恒基昨表示,會視乎結果才決定下一步行動。恒基執行董事黃明前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會調整發展計劃,又指有關項目需時解決。
城規會前委員吳祖南認為,到了這個地步,恒基已不應堅持以修訂方案闖關,「若城規會否決延期申請,(恒基)大可以上訴,甚至提出司法覆核,但規劃署明確指出,修訂方案與原來方案改動太大,原來的發展要求已不適用,這是技術問題,無得拗」。他又指出,規劃署及城規會於90年代已反對南生圍發展項目,恒基後來透過法律機制上訴成功,因此對規劃署今次反對申請延期不感詫異。
署方:已予足夠時間履行條款
恒基位於南生圍的發展計劃,包括興建2550個住宅單位及高爾夫球場,涉及136.9公頃土地,約等於7個維園,當中33.7公頃為政府土地。規劃署文件透露,恒基於今年9月20日提交修訂計劃,主要改動將原來的43公頃高爾夫球場減至10公頃;規劃署於上周三通知恒基,指新方案改動太多,與原有獲批准計劃內容有太大出入,已不適用於城規會90年代發出的發展條款。
文件又指恒基獲批南生圍項目至今14年,認為已給予足夠時間,讓恒基滿足城規會提出的27項條款,但迄今只能完全滿足其中3條。按南生圍項目最初於1994年獲批,當年城規會發出規劃許可期為5年,而恒基至今已獲延期3次、共9年。
發起周日(12日)在南生圍集會的元朗區議員鄺俊宇表示,城規會即使否決恒基延期,圍城行動仍會如常舉行,「否決延期雖然象徵網民勝利,但新界其他具保育價值的土地仍存在發展隱憂,應該繼續捍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