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車輛安裝行車攝錄機漸見普及,很多交通意外的實况因而有機會展現人前。一段由行車攝錄機拍攝的交通意外短片,近日在網上流傳,片中女途人上周日(5日)在慈雲山富山邨對開胡亂過馬路,雖避過攝錄的車輛,但冷不防鄰線有車駛至,她因而被撞至拋飛,場面驚嚇。道路安全議會宣傳運動委員會主席余錦基指出,此類短片是「雙刃刀」,既警惕道路使用者,亦會令觀看者反感。
道路安全主席﹕可警惕行人
短片顯示,現場並非行人過路處,一輛紅色車頭的車輛於快線行駛,一名穿黑衫白褲的女子徐徐橫過馬路,至紅車駛近時她才意識到危險,紅色車及時煞停,女子亦急步前行避開,但當她走至慢線時,疑未留意慢線亦有車駛至,結果被慢線車輛右邊車頭撞倒,隨即拋起撼向擋風玻璃,然後反彈墮地。
片段顯示攝於本月5日晚上7時52分,附註指地點為富山邨,並指「現場距離班(斑)馬線不足50米,唉……」。有關片段前日於Youtube出現,昨日已被刪除,但有網民已複製及於facebook分享。
警方證實,上周日晚上7時54分,在斧山道(即富山邨附近)接獲一宗交通意外報告,事件中一名21歲黎姓女子被一輛的士撞倒受傷,傷者被送到伊利沙伯醫院搶救,情况嚴重。警方發言人昨看過短片後指出,會將有關短片交予東九龍交通意外調查組跟進。
法律界﹕短片或可成證供
近來愈來愈多交通意外短片上載至分享網站,余錦基稱,雖然短片可警剔市民、司機等道路使用者更為小心,但如小朋友看到或會產生反感。另外,究竟此類短片能否成為呈堂證供?警方發言人及大律師陸偉雄均指出,要視乎短片真確性,如有否移花接木,及是否顯示有足夠證據。陸偉雄解釋:「如拍攝者成為證人,在庭上清楚講明拍攝時間、是否將短片妥善保存、亦未有修改等詳情,短片很大機會可成呈堂證供,否則只可當成警方跟進調查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