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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主席林煥光﹕港變性婚姻起步慢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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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12日 05:59
2010年12月12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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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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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林煥光昨日表示,原則上世界各地已傾向支持變性人以新性別結婚合法化,香港起步太慢,他又不同意政府指香港社會仍未接受變性人婚姻的說法,又指其實港人在人權議題上十分開明。

林煥光昨日出席變性人座談會時說,平機會成立14年來,共處理8項關於變性人被歧視的投訴,平機會以《殘疾歧視條例》處理,但案件從未交上法庭審理,部分案件雙方達成和解。

今年10月,高等法院裁定35歲變性女人W在港無權與男友結婚,W的律師日前已正式提出上訴。代表W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指出,上訴結果無論如何,雙方都希望交終審法院作定論,W究竟能否在港與男友註冊結婚,相信仍要等一段日子才有定論。

可借鏡英國「民事結合」

林煥光指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不宜評論,但他指其他國家已傾向贊成變性人婚姻合法化,香港在這方面起步太慢,他又指即使是深受基督教影響的英國,近年亦透過「civil union」(民事結合)名義,讓變性人與伴侶享有如同婚姻下夫婦的權利,但又不損宗教上婚姻二字的定義,他認為這方面香港亦可借鏡。目前不少國家均容許變性人以新性別與異性結婚,而且並非西歐國家才有此例,土耳其、伊朗、中國以至新加坡等已較香港先走一步。

港人對人權看法開明

林煥光認為,平機會未有正式就變性人平等機會作討論,但他個人認為現今是尊重人權的年代,變性人始終屬社會少數,他們要推動政策當然有困難,政府指社會暫時對變性人婚姻未有共識,但他相信只要政府有心推出措施,社會可以接受變性人婚姻。他舉例,香港人談起性話題時確有傳統一面,但1989年民運及2003年七一,香港人一起上街,可見談及公義及人權時,香港人也很開明。

他又指出,若說支持變性人有平等機會便等同鼓勵青少年變性,是非常荒謬,每個變性人均經歷了很多掙扎和一輪艱苦手術才能變性,青少年不可能輕易仿效。

明報記者 陳穎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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