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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以丟掉錢包為藉口詐騙區議員及市民的無業男子,兩年前因詐騙罪被囚13個月,惟他並無悔意,出獄後大膽再向同一名區議員下手,被議員助理識破報警,再揭發有多名事主受騙。他昨承認12項詐騙和誤導警員等罪,判囚10個月。
報失取報案紙作「鐵證」
曾有7次詐騙案底的無業被告梁偉棠(43歲)已婚,其妻子在內地,靠積蓄為生,沒申領綜援。案發去年10月至今年8月,被告先向警署報失,稱遺失錢包,取得報案紙後,利用報案紙作「鐵證」,以博取多名市民借錢。
今年4月22日被告向葵青區議員雷可畏下手,他自稱「阿成」,表示因沒有帶鎖匙,要到大欖找胞弟取鎖匙,雷不疑有詐借出金錢,被告承諾還錢,但最後食言。5日後,被告再向另一葵青區議員梁偉文以相同理由借100元,當被告得手後離開時,被梁的助理認出他於兩年前曾遭被告以同樣方法騙財,他們遂報警。警方調查後,揭發被告曾20次向警署虛報掉了錢包。
【案件編號:TWCC31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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