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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臺灣」、「台灣」一樣嗎?臺灣教育部昨表示,經過字源考據結果後,當局定調以後教育部內公文,一律必須用「臺灣」用字,並通函各級學校及國立編譯館,希望教科書中不要再看到「台灣」這種用字。
考據《說文解字》
同音不同義
由於「台」字的筆畫較少,愈來愈多人把「臺灣」寫成「台灣」,但也有不少民眾向教育部反映稱,「台灣」有失正體字的字義,希望教育部應該要「正字」。
教育部國語會執行秘書陳雪玉表示,根據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臺」解釋為「觀四方而高者」,指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築物;「台」則「說(悅)也」,即喜悅的意思;在唐、宋的《廣韻》、《集韻》等字韻書中,「台」字也有其他字義,「台」與「臺」兩者產生同音關係,但字義上並不相同。
學生寫「台灣」
未評是否寫錯字
陳雪玉說,到了明清小說刻本《目連記》、《金瓶梅》裏,才開始看到假借「台」為「臺」的用法;至於兩者通用關係如何產生,一般認為是久了成習慣,也就是習非成是。
有鑑於「臺」是正體字、「台」是異體字,陳雪玉說,教育部的公文,未來都必須用「臺灣」,並且通函各級學校,希望學校在使用字上寫「臺灣」而非「台灣」;此外,也會通函國立編譯館,希望未來教科書上也是使用「臺灣」。
有記者問及學生若再寫「台灣」,會算寫錯字嗎?陳雪玉並未正面答覆,僅說,鼓勵學校使用「臺灣」而非「台灣」。至於其他部會公文用字,陳雪玉指出,將會與行政院溝通。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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