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最快待明年第三季最低工資實施後,向低收入在職者發放每月600元,申請資格按住戶入息而定,獨居者月入不能多於6500元,2人家庭總入息須在8500元或以下。工會批評有關計算方法未能配合最低工資,以一對全職夫婦為例,最低工資推行後家庭總收入至少達近1.2萬元,變成兩人都不符合申領交通津貼。工會質疑,政府以住戶而非個人入息作計算準則,變相增加申請難度,不單未能做到「鼓勵就業」,甚至可能打擊基層全職就業意欲。
自僱人士兼職者可申請
政府昨日公布新一輪交通津貼計劃,與現有偏遠地區交通津貼不同之處,是不設地域限制,申請人即使「行路到隔籬街返工」亦有機會獲批;另一特點是不設申領時限,申請者可長期每月獲發600元;自僱人士例如的士司機、小販、鋼琴教師等,以及兼職者都可申請,但需符合月入及資產限額要求,每月須工作最少72小時,不包括求職者(見圖)。
合資格者每月600元
新舊交通津貼都劃一每月發放600元,但舊有偏遠地區交通津貼只評估申請者個人入息資產,新計劃則以住戶為單位,一人住戶月入不能多於6500元,相等於入息中位數及舊有計劃準則。2人至6人以上家庭,入息界線劃於「住戶入息中位數」60%。勞工及福利局發言人解釋,坊間將貧窮界定為「住戶入息中位數的一半以下」,故以此釐定界線。
不過,最低工資時薪28元推行後,低薪員工全線加薪,交津以住戶作為申請單位,基層家庭可能沒有成員符合申領資格,例如﹕獨居者每天工作9小時,每周放假1天,月入便達6552元,剛超出6500元申領上限。另一例子是夫婦全職工作,總月入達11,648元,同樣超出8500元上限,未能受惠。
至於3人家庭,申領的入息上限為1.2萬元,若丈夫掙7000元,妻子兼職掙5000元,兩人都合資格受惠,共有1200元津貼;不過,假如夫婦各自月入6000元以上、即最低工資下每人每日工作9小時或以上,夫婦也不符申領資格。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表示,日後審批交通津貼時,只會計算實質淨收入,不會計算強積金供款,故領最低工資日做9小時者,仍有機會領取交津。他說,以住戶入息作為申領單位較為公平合理,「中產青年做兼職,以個人入息計算的話,他也符申請資格,但是否要幫他?但以家庭作單位就更到位,因很多家庭雖然月入萬多元,但一名支柱要供養多人」。他說,最終受惠人數預計較舊計劃多,政府實際上是放寬了計劃。
三大工會批門檻更高
立法會三大工會都質疑政府以住戶入息審批交通津貼。職工盟認為是增加申領難度,質疑政府沒誠意協助就業,建議維持以個人作單位,並提高個人入息上限至7500元。工聯會及街工亦盼1人及2人家庭的入息限額可放寬,同時取消每周工作72小時的限制,令更多兼職員工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