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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婆遺產疑被侄女挪用5900萬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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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14日 21:59
2010年12月14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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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1960年代前保良局主席陳超常,其妻子陳何麗娟疑被侄女挪用5900萬元,雖然陳太已於2005年去世,但其遺產管理人早前興訟代為追討,案件昨在高院開審。侄女稱自小寄住陳家,被視作親女看待,故獲姑母贈予巨款,但陳太的親生女兒稱,表姐說法鬼話連篇。

前保良局主席妻與侄女開聯名戶

陳何麗娟於05年以90高齡去世,遺下多個物業、銀行存款及上市公司博福臨(225)股份等不計其數,單是與侄女何婉萍聯名開設的戶口,便曾有存款8100萬元。其遺產管理人HSBC Private Trustee (Hong Kong) Ltd.指出,陳太因年老要侄女代為處理事務,才與她開聯名戶口,然而何將當中七成款項自用,更購下不少結構性金融產品。

遺產管理人指出,陳氏夫婦有一子一女,1974年陳超常身故,陳太又重男輕女,故於1989年立遺囑,將大部分遺產留給兒子,惟其子1997年亦身亡。兩年後陳何麗娟改立遺囑,將大部分遺產贈予男孫,女兒仍然只能分得小量遺產。

侄女稱獲餽贈

現時雖沒有人對遺囑有爭議,但遺產管理人追查遺產時,發現何婉萍多番迴避兩人聯名戶口內5900萬元款項去向;何曾指款項用於姑媽生活費、醫療費、照顧姑母所得報酬及投資上,但後來又改口指自12歲起已住在陳家,姑母視她如親女,將戶口內的錢送贈給她。陳太的女兒稱,當年無論是住司徒拔道還是銅鑼灣蘭芳道,表姐也從未共住。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A27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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