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專為漁船入油的商人每每以現金交易,經常帶過百萬元鈔票在身,惹來友人垂涎,友人先提供資料,讓3漢到商人辦公室樓下「踩線」多日,然後企圖以電槍打劫油商,但被警方及早識破。友人早前承認串謀搶劫罪,昨以污點證人身分出庭頂證否認串謀搶劫的3同黨。
為漁船入油收現金
對打劫事件一無所知的海隆船隻油料補給有限公司東主黃章可稱,經營該行7年,平日他安排駁船為漁船入油後,會到不同碼頭收取油費,通常客人會用膠袋裝着一大袋現金找數,因此他身上經常有20萬至300萬不等的現金。去年8月3日警方拘捕本案3被告時,他身上正有156萬港元及20萬人民幣。
友人認罪轉污點證人
3被告黃運鴻、潘肇偉及王啟陽(45至54歲),被控於去年6月至8月期間,串謀李包全及黃國良打劫黃章可。黃運鴻另被控於去年8月3日在西環德輔道西188號香港商業中心的大家樂快餐店內,藏有一支電槍。
污點證人李包全(56歲)昨供稱,犯案前本任職的士司機,5至6年前經朋友介紹認識黃章可,知道他曾經營裝修生意,後來改經營船油補給生意,一直稱呼他黃老闆。李3年前認識同樣任的士司機的黃運鴻,去年黃拖欠他2.5萬元,他追債時黃指近來「手風唔順」要求拖延,又指已着手找麻將館客人作打劫目標。
李聽到黃正物色打劫目標後,提議他打劫黃老闆,指黃老闆經常身懷兩三百萬元,又借錢給朋友經營放數生意。李曾帶黃到寶林邨停車場向他指出黃老闆平日的座駕,黃則向李表示,若打劫成功,定當分他一份「茶錢」及歸還欠款。
3漢攜電槍欲下手就擒
控方指警方早於3人踩線時已取得情報,並派員監視及拍下現場情况。去年8月3日,3被告在大家樂準備等黃老闆回公司時,被警方當場拘捕,並在黃的行裝內發現一支電槍,稍後警方亦在其家中發現電槍的充電器。
另兩被告只承認在案中協助首被告追債,兩人均表示擔任「睇水」。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1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