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財經
詳情#
【明報專訊】部分銀行會於合約條款中寫明如未能還清所有卡數,其每項新交易會被一併於簽帳當日起計息,但它們均未有於收費表列明此項收費。
建議持卡人用電子手帳記錄下截數日期及最後還款日,免被銀行徵收過期還款手續費。好像每月15日截數,若加上15日的還款期限,即每月的30日找卡數,這不會忘記找卡數,被銀行徵收過期還款手續費。而截數日期前簽帳,均會計算在當期帳單內,若在截數日期之後所簽的帳,則是歸納為下一期卡數。信用卡卡主不想同期一下子累積大額的簽帳,可以「吼準」截數日期後簽帳,該筆卡數會在下月才找,因而可以減輕負擔。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