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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賺錢與勞力賺錢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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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16日 05:59
2010年12月16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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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昨天,當慧雅回答讀者來信時,提到我沒否認過,股市中很多事情都有欺騙成分。慧雅的觀察是,在香港,能從持有物業賺錢的人,似乎是比從股市中賺錢的人為多。不過,這卻似乎並不表示股市投資沒有可取之處。

大眾可自由選擇 參與不同生意

慧雅認為大眾可投資股市的邏輯是建基於兩個簡單的原因或假設。其一是做生意是可以創富,另一就是股市可提供一個平台,讓普羅大眾可自由選擇參與很多不同類型的生意。當然,誠如股神巴菲特的師父葛拉漢指出,股市是一個帶兩頂帽子的地方,亦可以被視為一個供大眾可方便買賣純粹一張證書的地方。基本上,後者可能更合乎現實,但若我們是相信葛拉漢的話,是會相信若大眾是要做「聰明的投資者」,他們是要能跳出後者的框框,將股票投資基本上為買入一盤生意。

值得留意的,是在當今世代,靠勞力賺錢是要面對相當大的競爭。相對而言,靠提供資本賺錢的回報率可以高很多。從這角度看,股票市場的其中一個「可愛」之處,是可以讓普羅大眾也可以嘗試做資本家。另一值得留意的地方是,有關現象的存在其實是一相當「近代」的事。記得蓋茨曾經說過,若巴菲特是在人類仍是狩獵人的時代出世,他可能會是一甚為失敗的人。蓋巴菲特所懂的,只是「分配資本」(值得注意的是,蓋茨用的字眼是分配資本,而不是投資股票)。蓋茨又取笑巴菲特的身體比較笨重,跑得不快,因此在森林中,可能很快己成了猛獸的獵物。從這角度看,大眾能買股票,在某程度上,是一歷史上的異數,明天慧雅會再談這點。

施慧雅

mscya88@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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