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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市公司太平洋興業(現稱新時代能源)前主席蔣麗莉,被控串謀詐騙及作出虛假陳述等的案件昨續審。跟隨蔣15年的私人助手跟她決裂,昨任控方特赦證人指證前上司,講述如何將員工認股權證得益回流給蔣,她甚至按蔣指示事後到內地「公幹」,但其實只是「行街食飯」。
自1992年加入震雄集團,至2007年被廉署拘捕、一直跟隨蔣麗莉的私人助手葉玉珍透露,2002年8月當Kandy Profits Ltd.完成收購太平洋興業後,蔣指使她將屬於3名東莞員工出售認股權證的得益共250萬元,存入葉的中銀戶口內,至8月13日蔣指使她從銀行戶口內將3名員工的250萬元以現金形式提出。
助手提250萬予蔣存保險箱
葉稱當日約定蔣於中環的中銀總行見面,蔣往辦理開設保險箱的手續,她則往提取250萬元現金,再將錢分兩個A3大小的公文袋裝好,再放入手提包,然後交予蔣,她見蔣拿了手提包後,便行往保險箱方向。
私人司機載往東莞遊逛
至同月16日,蔣突然叫她到內地走走,但沒有解釋目的,只說﹕「你返大陸一次,你明啦!」。葉指出她估計是跟早前提取了3名東莞員工的認股權得益有關,於是當日下午由蔣的司機鄧偉成載着她與丈夫返內地,由於鄧認為東莞多地方玩,於是載他們到東莞,夫婦遂在東莞洗頭、按摩及食飯,至晚上由鄧載返港,行程中從沒有見過東莞的員工。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26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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