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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醫生斥資千萬購入何文田帝庭園,卻因律師行職員送件誤時,遲了6分鐘成交,險令她損失99.8萬元訂金,她最後要多付18.2萬元才能順利成交。女醫生興訟向律師索償,律師行辯稱沒有遲到,甚至將當日送件職員的手表送往天文台驗證時間,但法庭昨仍裁定律師行要賠償女醫生18.2萬元。
首次買樓即遇阻滯的女醫生胡慧珊,99年畢業於香港大學。2008年2月,她斥資1028萬元購入何文田帝庭園二座豪宅,打算作年底結婚後的居所。胡落訂99.8萬元後,雙方議定成交日為同年5月21日。
惟其委託的律師行朱昌傑律師事務所於5月21日派人送遞文件到賣方律師行時,到埗時間為5時06分,賣方遂指胡沒有依約成交要求殺訂,最後胡多付18萬元予賣家,才解決事件順利交易。
買家多付18萬完成交易
胡稍後入稟指律師行失職,追討賠償18萬元及相關費用約2000餘元。她指律師行送文件遲到令她蒙受損失,且更曾建議她與賣家「對抗」,以「未到午夜交易日仍未過」為由要求賣家成交。
惟律師行反指當日送件的陳姓職員沒有遲到,當日陳看過所佩帶的精工手表,確認時間只是4:58分。今年10月,律師行甚至將手表送往天文台檢驗,指與天文台主鐘的時間只相差0.2秒。
天文台驗表 官:無助證明
法官昨判律師行敗訴,指證供可見,成交日過後律師曾不住向胡表示歉意,從未提及自己「沒有遲到」,反而在最近案件開審前才改變說法,並提交天文台的證明書。法官又指,手表最近的準確性,根本無法證明兩年前手表的時間是否準確。
【案件編號:DCCJ26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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