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年初轟動粵港的香港貨車捲走嬰兒車導致嬰兒遭分屍慘死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判處32歲香港貨車司機梁冠彪死刑,緩刑兩年。到場聽審的梁母聞判後傷心痛哭,一度暈倒庭外。男嬰父母則表示判刑合理,希望被告在獄中受點「折磨和苦頭」,家人亦會循民事向梁追討30多萬元賠償。
案件昨日上午10時30分在中級法院宣判,梁冠彪父母及數名親屬入內旁聽;遇害男嬰周孟麟的父母、祖母及多名家人亦有到庭,法庭用了約10多鐘已宣判被告梁冠彪罪成,被判死刑,緩刑2年。
司機母激動暈倒 求記者幫兒
梁母離開法院時十分傷心激動,需由親友攙扶,她淚流滿面說﹕「我個仔好乖……對方(男嬰父母)要什麼,我們都設法給他們。」她又向香港記者苦苦哀求地﹕「希望你們做好心,幫助我兒子。」梁母說至傷心處,一度暈倒在地上,親屬見狀即將她扶起,搭乘的士離開法院。
男嬰周孟麟父母及外婆事後手持慘死男嬰遺照,向傳媒鞠躬致謝,他們表示,一直都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判刑合情合理,總算還兒子一個公道,希望他可以安息。他們稱,法庭判處被告梁冠彪死緩,希望梁在監獄中可以嘗點苦頭及折磨,為自己的過錯作一點補償。
持遺照謝傳媒 亡嬰父母擬索償
周氏夫婦在9月已向皇崗法院要求向梁冠彪民事索償30萬元,但因民事追索須待刑事完結後才可展開,因此當得出刑事判决後,程序便可以開始。至於被告早前曾付20多萬元,男嬰父母強調那些錢「不是賠償,只是補償」。
現年32歲的司機梁冠彪,今年4月25日清晨駕駛中港貨車,駛至龍崗布沙路南灣錦航酒店路段時,因打瞌睡,右車頭撞傷路邊的男嬰母親黎雲,載有3個月大男嬰的嬰兒車卡在貨車車頭。其間多名目擊者告知司機,說車底拖掛着一輛嬰兒車,車上嬰兒手腳仍在郁動,而且還有流血。梁冠彪曾下車彎腰察看,確認後漠然起身,其間車底傳來嬰兒淒慘嚎哭聲,梁無動於中,並駕駛貨車逃逸,更以左右擺動S形來行駛,企圖將車底嬰兒車及嬰兒甩掉。嬰兒殘肢碎塊在數日後於附近隧道內尋回,梁冠彪事後到深圳自首時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