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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斃接放學母親 司機道歉認危駕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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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18日 05:59
2010年12月18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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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型貨車司機年初駕車途經上水河上鄉路一間幼稚園時,突見一對母子橫過馬路,惟腳掣失靈未能停車,撞及他們,送院後年輕母親斃命,4歲童留醫兩個月始出院。

司機譚祖培(49歲),昨在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使用欠妥車輛等3項罪名,法官將於下月7日判刑,其間領取司機的背景報告。

被告昨透過大律師向死者家屬致歉,多次強調感到難過,事後更因有心理陰影而不能再駕駛。大律師指被告任職業司機20年,過往只有3項定額罰款的輕微交通違規紀錄,與40歲妻子育有一對在學子女,一直奉公守法,今次絕非醉酒、睡眠不足或超重等因素,請求輕判。

惟控方指出,被告作為專業司機,應早知肇事車輛腳掣失靈,遇事後果必嚴重,但被告仍選擇駕駛。另一方面,發生意外的地點是幼稚園門外,已有路牌提醒慢駛,被告仍超過車速限制約7公里,導致一死一重傷,以上全是加刑因素。

今年1月19日近中午,29歲母親徐海林到培幼幼稚園接4歲黃姓兒子放學,當時徐與踏着三輪車的兒子繞過泊在路邊的校巴車頭橫過馬路時,在馬路中心遭被告的貨車撞倒,徐送院後證實死亡,兒子則手及大腿骨折、腎及膽管撕裂,先後動過6次手術,至3月19日出院,但要接受物理治療跟進。

【案件編號﹕DCCC8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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