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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表示,香港雖然設有中央登記拒收促銷電話的制度,但並沒有監管人對人直銷電話,在國際上是較少有的安排。他認為應把人對人直銷電話包括在拒收登記之內,現時公署正諮詢市民意見,本月內會向政府提交書面意見。
諮詢公眾 月內交意見
蔣任宏昨在港台節目中指出,現時另一做法就是消費者若收到直銷電話,可以即場表達拒絕再接收同類電話,然而過往經驗是由於那些來電並沒顯示,或在未表達拒絕立場時,對方已收線,故很難執法。
他表示,長遠最好的做法是有opt in機制,即由消費者主動決定私隱資料如何處理,但這做法可能影響一些行業,故以個人中央登記拒收直銷電話,是切實可行的過渡安排。他指,電訊管理局現時已安排可登記拒收電郵、傳真、機械式打出去的促銷電話,但人對人的直銷電話則不包括在內。
對於八達通事件,蔣任宏重申事件反映公署基本上沒有懲處的權力,即使修例訂明重複違反公署的執行通知便是違法,仍未足夠,故希望公署可以有權參與更多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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