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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台同業合作協議 中行獲台政府放行長青網文章

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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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20日 05:59
2010年12月20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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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簽署後,兩岸銀行更易在彼岸開設分行,中國銀行(3988)與台灣4家銀行擬定的合作協議,近日終獲得台灣金融監管機構核准,成為兩岸銀行間正式簽署的首批全面合作協議,意味兩岸銀行落實全面合作之期不遠。

台灣媒體近日報道,當地金融監管機構已核准同意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台灣銀行、台灣兆豐金控4家當地銀行,分別與中行擬定的全面業務合作協議。新華社引述中行新聞發言人趙蓉確認有關核准,「我們期待有關協議能早日正式簽署。」中行與4家台灣銀行展開的業務合作內容,包括外匯、貿易融資、聯合貸款、同業拆放、人員交流及中小企業金融等領域。

5台銀行分行獲准內地開業

中行今年9月獲批成為首批在台灣設立代表處的內地銀行之一,其台北代表處於10月下旬正式開業。本月中旬,中國銀監會表示已批准包括台灣第一商業銀行上海分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蘇州分行等5家台資銀行的內地分行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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